全国治超办主任座谈会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|
发布时间: 2009/9/14 11:49:3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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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1日,全国交通系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在广西召开。会议总结了自去年6月20日全国集中治超以来的工作,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全国治超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工作目标以及具体措施,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和治超机构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,狠抓落实,创造性地开展治超工作,举全行业之力,坚决取得治超工作的最终胜利。 这次座谈会是全国集中开展治超工作以来,交通部组织召开的第一次治超办主任会议。部党组对此次会议非常重视,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、交通部部长张春贤会前提出了期望:交流经验、研究问题、共商对策、促进工作,推动治超工作再上新台阶、再创新业绩。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、全国治超办主任、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参加座谈会并讲话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杨道喜在座谈会上致辞。来自交通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国务院法制办、中宣部等八部门的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与全国各省 (直辖市、自治区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各计划单列市的治超办主任进行了广泛交流。 会议总结了自去年6月20日以来全国集中治超工作取得的八个方面的成效,认真分析了治超工作当前存在的“五优”:一是产生超限超载的各种条件和基础尚未完全消除,稍有放松将立即反弹;二是“大吨小标”车辆还难以彻底消除,特别是今年油价连续上涨,车辆运输成本加重,治超成果的巩固面临重大考验;三是长时间高强度执法引发的人员疲劳和畏难情绪,暴力抗法现象的增加使得治超执法力度有所松懈;四是治超工作经费紧张和人员不稳定;五是执法行为不规范和“三乱”现象仍时有发生。 针对当前治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冯正霖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全国治超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工作目标以及具体措施,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和治超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《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,根据6月20日全国治超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,坚持“全国统一领导、地方政府负责、部门指导协调、各方联合行动”的工作原则,坚持“部门联手、全国联动、齐抓共管”的工作机制,坚持“堵疏结合、依法治超、科学治超”的治理措施,加大治理力度,改进工作方法,狠抓落实,创造性地开展治超工作。 第一,抓住关键问题,确保治超工作有效推进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,做到机构、人员、经费“三保障”。要在加强路面执法的同时,逐步把工作重点放到源头管理上来,派驻人员深入运输市场、货运站场和厂矿企业,加强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。同时,严格把住车辆生产改装、注册登记、运输市场准入三个关口,建立健全路面执法、交通规费调节、法律法规三个体系,使治超工作能够长期、有效、全方位开展。 第二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创造性开展治超工作。发挥行业主导作用,当好全社会治超工作的组织者。交通部门要履行好职责,充分发挥路、运、车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行业主导作用,当好治超工作的主力军;发挥示范作用,当好治超工作的先行者。学好、吃透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治超政策,制定计划,落实措施,率先行动,当好示范,防止国家治超政策在理解和执行过程中的衰减;发挥指导作用,当好治超工作的推进者。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有效指导和推进基层单位开展治超工作。发挥创新作用,成为与时俱进的开拓者。各地要结合实际,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点,探索本地治超工作新思路、新方法、新经验,创造性地开展治超工作。 第三,借助先进科技手段,坚持依法治超和科学治超。要从保护广大运输业户的利益出发,严格按照《公路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道路运输条例》的要求以及确定的统一认定标准,严管重罚超限超载者。要按照“站点标准化、运营制度化、管理规范化、装备精良化”的要求,加强治超站点建设,一方面统一站点设置标准,购置先进的称重检测设备;另一方面在治超站点配备统一的治超信息管理软件,确保违法车辆记录等治超信息能够上下互通、部门共享。 第四,建立检查激励机制,促进治超工作良性发展。要在工作部署、监督检查、站点和人员管理、考核评比等方面,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,形成有部署、有检查、有总结、有奖惩的良性运作机制。 第五,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,提高管理水平。要在监督检查促进基层开展工作的同时,及时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,研究推进治超工作的途径和措施。 第六,做好组织协调,努力开创治超工作新局面。各地治超办要当好各级领导的参谋助手,做好组织、协调与服务工作。要继续加强同公安、发改委、工商等部门的合作,加大综合利用行政、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治理的力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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